殉葬,意思是將器物、牲畜或者人類一同和死者,埋葬到墓穴之中,以保證死者亡魂能夠享受冥福。陪葬也同樣如此,只不過兩者的區別在于,后者大都指代的是陪葬物,前者則多指代人類。
通過自愿或者強迫的方式,將活人送到墓穴之中以后,讓這些人自生自滅。或者直接將活人殘忍殺害,然后拋入墓穴之中。
唯一值得慶幸的是,這樣殘忍的事情在民間發生的次數較少,更多的則是一些古代帝王的選擇。
據傳,秦始皇就曾經想過用活人給自己殉葬,只是他需要的人數實在太多,才改用兵馬俑作為自己的殉葬品。那麼活人為帝王殉葬以后,在墓穴之中還能夠存活多久的時間呢?答案你可能想象不到。
現代醫學中,人類基本生存需求主要有四個方面:氣溫、空氣、水分、食物。人類正常體溫為37攝氏度,感覺最舒適的氣溫則是22攝氏度左右。
如果長時間處于氣溫太低或者太高的地方,都會引起人體不適,最終導致相關系統崩壞,走向死亡。空氣則不用多說,超過一段時間沒有氧氣的供應,誰也無法堅持。
水分方面,人體百分之七十左右的成分是水,人類的各種生理活動也都離不開水。對于人類而言,水的作用不僅僅只是解渴。正因如此,水才有了生命之源的說法,離開水的供應,死亡僅僅只是時間問題。
最后就是食物,即能量的補充。只喝水不吃飯的話,人類能夠存活1-2周的時間,可這個過程的痛苦,常人難以想象。
了解基本情況以后,我們可以通過墓穴環境的分析,在不同的情況下,殉葬的人可以存活多久的時間。
首先是溫度方面的影響,地下幾十米深度,溫度一定比我們想象之中更低,長時間處于這樣的溫度環境之中,人體根本無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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