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漢趙岐曾在《十三經注疏》中批注孟子關于不孝的一段話,將其注解為「不孝有三,無后為大。」
盡管千百年來又不少人認為其曲解了孟子的意思,但經過數千年來的演變和發展之后,「無后為大」的觀念已然深入人心。想來大家也都知道,對于古代所有人來說,娶妻生子便是人生中最重大的事情了。
因為古人最看重的就是子嗣傳承,譬如說賺取莫大家業之后,定然會傳承給子嗣后輩。就連一些爭霸天下的君王,也必須誕下子嗣之后,才能徹底穩定軍心。因為這樣一來,便不至于君王因意外而去世會導致勢力解散。
由此可見,在古人觀念中,子嗣的傳承確實是非常重要的。然而深入研究的話,就會發現一個特別有趣的問題。
那就是古代的窮人娶不上老婆時,又是如何傳宗接代的呢?
其實,關于這樣的問題,古人很早就想出了一個方法。那便是通過「典妻婚」的形式來解決傳宗接代的難題。
典妻婚其意義上基本上算是正式婚姻的補充形式,其歷史淵源是非常久遠的。典妻婚習俗的孕育期發生在漢代以前,戰國韓非子《六反篇》當中有:「天饑歲荒,嫁妻賣子者」的記載。所謂嫁妻,便是賣妻,其行為舉動發生在前夫和后夫之間。此時,這種習俗尚不成稱為「典妻」。
《漢書》中記載,因「百姓靡敝,孤寡老弱不能相養」的緣故,以至于嫁妻賣子的行為舉動是「法不能禁,義不能止」的。到了南北朝時期,典妻婚的習俗正式出現了。當時因中原戰亂的緣故,以至于百姓無以謀生。在這種情況下,典妻習俗出現了。
典妻便是將妻子典當給他人換做一筆錢財,然后約定期限之后,用錢財進行贖回。這個時候的典妻已經出現了典妻婚的性質。到了唐朝以后,典妻婚的性質便已經形成了。
這里所說的典妻婚習俗的標志便是,丈夫將妻子典當給他人之后,典權人要與其結為臨時夫妻以傳宗接代,期滿之后則按約定贖回,倘若不贖回的話,則妻子便永遠屬于典權人了。到了宋朝之后,這股風氣更加成熟,不僅窮苦百姓興盛典妻之風,就連上層人士的「良家妻女」也受到這股風氣的影響。
文章未完,點擊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