誠信是個人與社會、心理和行為的辯證統一。誠信本質上是德性倫理與規范倫理或者說信念倫理與責任倫理的合一,是道義論與功利論、目的論與手段論的合一。誠信不僅是一種道德目的,是人們應當具有的一種信念,而且也是一種道德手段,是人們應當承擔的一種社會責任和謀取利益實現利益的方式。總之,誠信是一切道德的根基和本源。
但是,目前社會上有很多商家仍然存在不誠信的行為,這就給消費者留下了很多隱患,等到出問題的時候,確實投訴無門。
兩年前,石家莊的祝先生在某汽車經銷商公司購買一輛特斯拉model3,首付11萬(約44萬新臺幣),剩下的每個月貸款償還其中的9萬元(約36萬新臺幣),剩餘的15萬(約60萬新臺幣)多以補貼的名義由公司來償還。
本應該35萬(約140萬新臺幣)餘元購買的車,祝先生花20萬(約80萬新臺幣)就能買下來,算下來之後祝先生覺得非常地優惠,于是就買下了這輛車。但是當祝先生在償還了一年多的貸款之後,從一個月2388元(約9600新臺幣)的貸款變成了將近2萬(約8萬新臺幣),這讓他覺得事情有些不對勁。
當祝先生詢問經銷商公司的時候,對方表示如果祝先生要享受補貼的優惠,需要以他妻子的名義在銀行貸款30萬元,錢打到公司的賬戶之後,每個月由公司償還。但是最近這段時間祝先生接到了客服的電話,對方要求祝先生除了每個月要償還2388元以外,還要再墊付17000元,總共加起來近2萬。
祝先生表示,2388元是自己每個月應該要償還的貸款,現在多出來的17000裡面,7000多元是公司當初承諾以補貼的形式償還的,另外一萬多是妻子在銀行替這家公司貸的30多萬元的月供。
祝先生認為當初這家公司所說的補貼政策現在看來,只是他們以這樣的由頭欺騙他將車抵押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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