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在我們生活中,總會遇到一些緊急的事情,當親戚朋友要借錢的時候,我們在打借條的時候一定要注意了,如果稍不注意的話,我們打借條有可能就會失效,還有可能借出去的錢要不回來。那麼我們在打借條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問題呢?
第一,要注意的就是我們在借給別人的錢的時候,一定要打借條,不要打欠條。借條的話法律上規定可以在二十年內提起訴訟,但是欠條就不一樣了,他只有兩年的訴訟期,一旦過了兩年的訴訟期的話,借出去的錢如果別人耍賴不給的話,這時候我們就很難再要回來了,繼續提起訴訟也很難將錢要回來。
第二,我們在寫欠條的時候,比如說某人問你借五萬塊錢,一定要寫今借到五萬塊錢,不要只寫今借五萬塊錢,借到的話則表示對方已經借到了五萬塊錢,錢已經被對方拿走了。而如果要寫今節的話,這樣的話就給對方留下了狡辯的機會,對方就會狡辯聲稱沒有拿到這筆錢,從而留下隱患,這樣的話就給自己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第三,就是要注意今還欠款字面上有兩層意思,為了防止這種情況發生,我們一定要明確的標注拼音或可以寫上已歸還欠款或者是仍然欠款,依然欠款等等,我們只要做好這種措施,這樣就不會產生意外,不會產生口角,這樣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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